哈尔滨保障房申请时哪些属于非住宅房产-凯时人生就是博

导语 非住宅房产包括商服、商住公寓、厂房仓库、办公用房、车库等。2021 年以前申请的家庭,住房包括已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已签订联机备案合同的住房,承租的公产住房,其他类型住房等.上述房屋属住宅类的,其建筑面积计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如何认定非住宅房产:

  非住宅房产包括商服、商住公寓、厂房仓库、办公用房、车库等。

  申请家庭住房如何认定:

  2021 年以前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家庭,如申请家庭成员和住房均未发生变化,仍按照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20 平方米标准执行;如申请家庭成员或住房发生变化,按新的审核标准执行2022年9月 16 以后通过购买、继承等新增房产的取消保障资格。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如何进行计算:

  2021 年以前申请的家庭,住房包括已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已签订联机备案合同的住房,承租的公产住房,其他类型住房等.上述房屋属住宅类的,其建筑面积计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按登记面积计算家庭住房面积:已签定联机备案合同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按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家庭住房面积:承租公产或单位产住房的,按承租证登记的面积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已拆迁或已征收的房屋。已回迁安置进户的,按照回迁后实际住房建筑面积计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未回迁入住的,按拆迁协议或征收协议约定的回迁安置建筑面积计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领取征收偿款的申请家庭,原征收房屋面积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离婚家庭房产面积认定。按照产权登记的面积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处理决定的住房面积计算;在民政部门签订离婚协议,未按协议进行析产登记的,仍按照原有房屋权属登记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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